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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款業務─定儲利率指數說明

一、 指數構成方式:

參考國內十家銀行(台銀、土銀、合庫、一銀、華銀、彰銀、中國信託、台新、永豐、本行)之一年期定儲固定利率,扣除最高、最低各兩家銀行之利率後,計算中間六家銀行之平均利率作為定儲利率指數。

二、 設計理念:

  1. 一年期定儲為銀行最大資金來源,其利率也較貼近市場利率的變動情形,以定儲利率來作指標可充實反應銀行的資金成本及市場資金狀況。
  2. 選取之十家銀行包含六家公營行庫、三家民營行庫及本行,且信用評等皆在良好的狀況,避免因人為操縱造成偏離市場利率過大之情形。
  3. 設計扣除最高、最低各兩家銀行利率之剔除機制,避免此指數受單一金融機構不理性波動或政策性牌告利率所干擾。

三、 指數調整期間:

1.「月定儲利率指數」每一個月定期調整一次,調整日期如下:

利率有效日 5/1 ~5/31 6/1~6/30 7/1~7/31 8/1~8/31
取樣日 4/21 5/21 6/21 7/21
利率生效日 5/1 6/1 7/1 8/1

 

利率有效日 9/1 ~9/30 10/1~10/31 11/1~11/30 12/1~12/31
取樣日 8/21 9/21 10/21 11/21
利率生效日 9/1 10/1 11/1 12/1

 

2.「季定儲利率指數」每三個月定期調整一次,調整日期如下:

利率有效日 1/1~3/31 4/1~6/30 7/1~9/30 10/1~12/31
取樣日 12/21 3/21 6/21 9/21
利率生效日 1/1 4/1 7/1 10/1

3.以扣除最高、最低各兩家銀行後之六家銀行利率,求取其算術平均數至小數點以下兩位為準,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 利率取樣以中央銀行公告資訊為準。

四、更改選取標的銀行之情形:

  1. 標的銀行被合併或消滅或更名。
  2. 標的銀行之債信評等低於中華信評短期twB、長期twBB+或其他相當之信評標準。
  3. 標的銀行無公告一年期定儲固定利率。
  4. 標的銀行有其它不適合作為採樣標準之情形。

五、指數變動或標的銀行變動之通知:

  1. 於營業廳公告。
  2. 於本行網站公告。

 

新臺幣放款利息計算方式

新臺幣短期放款採每日計息,即以每日放款餘額之和,乘以利率,再除以三百六十五;中長期放款足月部分按月計息,即以本金乘以年利率及月數再除以十二,不足月部分,則按日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