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業務─「基準利率」訂價說明
一、 基準利率訂價說明:
1.基準利率 = 指標利率 + 一定比率,每三個月調整乙次。
2.指標利率: 指標利率=(商業本票次級市場90天期月平均利率+本行定儲利率指數) /2。
3.指標利率、商業本票次級市場 90 天期月平均利率及本行定儲利率指數之計算皆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以下第四位四捨五入。
本項規定,自 114 年 1 月 10 日起實施。
資訊取樣來源:
A.商業本票次級市場90天期利率以臺灣短期票券報價利率指標(TAIBIR)之每一營業日買賣利率報價定盤利率(Fixing
Rate)為依據,以月為區間求算術平均數。
B.本行定儲利率指數則參考國內十家銀行(台銀、土銀、合庫、一銀、華銀、彰銀、中國信託、台新、永豐、本行)之一年期定儲固定利率,扣除最高、最低各兩家銀行之利率後,計算中間六家銀行之平均利率作為定儲利率指數。
3.一定比率:
係衡酌本行作業成本、預估損失及合理利潤率等因素訂定,現行為固定年息2.11%。
二、 取樣期間、調整日及適用期間:
日期 | ||||
商業本票取樣期間 | 12月份 | 3月份 | 6月份 | 9月份 |
本行定儲利率指數 | 1/1 | 4/1 | 7/1 | 10/1 |
調 整 日 | 1/10 | 4/10 | 7/10 | 10/10 |
適用期間 | 1/10-4/9 | 4/10-7/9 | 7/10-10/9 | 10/10-1/9 |
三、基準利率調整資訊公告方式:
- 本行各營業廳之利率看板。
- 本行網站。
新臺幣放款利息計算方式
新臺幣短期放款採每日計息,即以每日放款餘額之和,乘以利率,再除以三百六十五;中長期放款足月部分按月計息,即以本金乘以年利率及月數再除以十二,不足月部分,則按日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