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金部─不動產貸款
貸款對象
凡依法登記獨資、合夥或公司組織之中小企業及負責人或實際經營者。
貸款額度
依您的不動產價值核定。
貸款年限
最長為 20 年。
貸款利率
依約定方式辦理。
檢附文件
- 身分證明: 負責人及配偶或保證人之身分證影本。
- 不動產證明: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 購屋證明: 買賣契約影本(轉貸戶免提供)。
- 轉貸證明: 房屋貸款最近一年繳息紀錄(購屋戶免提供)。
- 其他資料:
公司 合夥、行號 公司執照或經濟部商業司工商登記查詢結果 營利事業登記核准函(有則附上) 營利事業登記核准函 統一發票購票證 工廠登記核准函(有則附上) 合夥契約(合夥組織) 公司章程 股東名冊 董事(股東)會議紀錄 變更登記事項卡 - 財務資料:
使用統一發票 免用統一發票 最近三年經稅捐機關簽章之資產負債表
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最近一年經收款公庫蓋章之
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最近二年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備註
- 實際貸款利率將依個人條件及擔保品等因素而有所不同;相關貸款權益依本行公告為準。
- 詳細內容依本行最新規範為準,本行保留檢附文件、貸款利率、年限、額度及核貸與否之權利。
- 服務專線:04-2280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