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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資料變更

 

申辦項目 具備文件 說明
更換名義
變更名義
  1. 新印鑑
  2. 全部股票
  3. 戶籍謄本正本、主管機關核准函或變更名義證明文件
  4.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一份(身分證正本可以以戶政機關所核發之印鑑證明正本取代)
  5. 股東印鑑卡一張
  6. 印鑑更換(掛失)申請書
  • 原因分下列二項:
    • 自然人名字更改(更換名義)
    • 法人名稱更改(更換名義)
  • 除股東聲明當日生效者外,新印鑑均於次日生效。
  • 未成年股東更名之印鑑卡須加蓋父母雙方印鑑及留存父母身分證影本。
  • 自然人股東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核發之印鑑證明書正本。
  • 外國股東:應檢附護照、居留證或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 法人股東:須檢具申請函(加蓋公司變更登記表留存之大小章)、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印鑑變更
印鑑掛失
  1. 股東原留印鑑 (印鑑掛失者免附)
  2. 新印鑑
  3. 已辦妥過戶之股票(即二手股票)
  4.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一份(身分證正本可以以戶政機關所核發之印鑑證明正本取代)
  5. 股東印鑑卡一張
  6. 印鑑更換(掛失)申請書
  • 股票為第一手者免附。
  • 除股東聲明當日生效者外,新印鑑均於次日生效。
  • 未成年股東之印鑑卡須加蓋父母雙方印鑑及留存父母身分證影本。
  • 委託他人或以通訊辦理者,自然人須檢附印鑑證明,法人須檢具申請函(加蓋公司變更登記表留存之大小章)、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上述印鑑證明,本國股東可以身分證正本替代,外國股東應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 股東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並檢附前述之文件、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
地址變更
  1. 股東原留印鑑
  2. 住址變更通知書
下載相關表格及申請書:
股東印鑑卡
印鑑更換(掛失)申請書
委託書-代辦股務事項
住址變更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