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憑存摺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領外匯的存款。
幣別 | USD | HKD | JPY | EUR | CAD | CHF | AUD | NZD | GBP | ZAR | CNY |
起存暨 起息點 |
100 | 1,000 | 10,0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0 | 500 |
以本行所掛牌者(以下同)。
如上列表格起存點所列示。
日終餘額如上列表格起息點所列示。
每年六月廿日及十二月廿日各結息一次,利息於隔一工作日轉入本金。
凡款項一次存入,約定期限,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者為定期存款,依到期日約定方式之不同另分為一般定期存款與指定到期日存款。
幣別 | USD | HKD | JPY | EUR | CAD | CHF | AUD | NZD | GBP | ZAR | CNY |
起存點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5,000 |
如上列表格起存點所列示。
採單利固定利率計算,於解約時支付或一定金額以上可選擇按月付息。
指定到期日定存,按議定利率,採月息計算,不足月部分採日計息。
單筆一次存入如上列表格起存點所列示金額的五倍(含)以上,可選擇按月付息。
係將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外幣質借等納入一本存摺內。本存款之外幣質借功能,存戶得隨申請停止或恢復。但存戶帳上仍有未清償之借款餘額者,不得申請停止。
同外匯活期存款及外匯定期存款。
凡本行以電傳或票匯方式通知國外通匯銀行解付之匯款稱為匯出匯款。
本行以電報委託國外通匯銀行代理解付款項。
本行簽發以國外存同行為付款行之匯票.交由匯款人逕寄國外收款人,同時發送電文通知國外存同行,請其憑票解付匯款。
國外銀行通知本行解付之款項稱之。
委託本行將外幣匯票、支票寄往國外付款地代收銀行並代為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外幣票據託收專區委託本行開發信用狀以向國內外採購物資之用。
授信類產品均需事先於本行申請相關額度,以下同。
進口廠商於貨運單據寄達本行時,前來辦理付清貨款手續並領取貨運單據,憑以報關提貨。
進口廠商於貨運單據寄達本行時,前來辦理匯票之承兌手續並取得貨運單據,憑以向海關辦理報關提貨,匯票到期時再辦理結匯(或以外匯存款)付款。
委託本行根據開狀銀行所開信用狀之條款,審核提示之單據及/或跟單匯票後,由本行墊款或貼現( 非單據買斷行為 )上述單據及/或跟單匯票之用。
申請出口押匯墊款時所提示之單據內容應與信用狀之條款相符。
貨物出口後,備妥相關貨運單據並簽發以國外進口商為付款人之匯票由本行轉寄國外代收銀行,進口商於結付貨款後領取貨運單據;本行於收到國外代收銀行匯付款項後,結付貨款予出口廠商。
貨物出口後,備妥相關貨運單據並簽發以國外進口商為付款匯票由本行轉寄國外代收銀行,進口商於承兌遠期匯票後,領取貨運單據辦理提貨,俟匯票到期日本行收到國外代收銀行匯付款項後,結付貨款予出口廠商。
委託本行就營運正常週期內所需資金提供融資 。
憑動用申請書申請及相關交易文件,經本行審核符合動用條件後核准動用額度,動用條件另定之。
委託本行為指定之用途提供保證之用。
委託本行辦理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之用。
中央銀行為便利民間辦理出入境小額結匯,特許銀行得辦理簡易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買賣業務。
(以原幣買賣現鈔時,本行將酌收匯率差價,每筆最低新台幣一佰元整)
幣別 | 面 額 | |||||
美元USD | 1 | 5 | 10 | 20 | 50 | 100 |
港幣HKD | 100 | 500 | 1000 | |||
日圓JPY | 1000 | 5000 | 10000 | |||
歐元EUR | 5 | 10 | 20 | 50 | 100 | |
人民幣CNY | 100 |
中央銀行為便利民間辦理出入境小額結匯,特許銀行得辦理簡易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買賣業務。
※旅支服務僅限個人客戶
依據美國運通旅行支票公司政策規定,自2009年2月24日起
每一位客戶每日申購旅行支票的上限為等值USD25,000(或以其他貨幣換算為美金等值的金額)
配合美國運通旅行支票公司申購上限政策規定,每一位客戶每日買回或託收旅行支票的上限為等值USD25,000(或以其他貨幣換算為美金等值的金額),且達等值USD10,000時,請配合答覆「大額旅行支票買入/託收提問表」。
詳情請至 人民幣業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