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貸款詐騙」!曾有發生不法集團冒用銀行名義行銷,要客戶『繳交貸款資料』後隨即『收取高額費用』,並表示可立即到銀行完成簽約對保手續,其後該不法集團隨
即失去聯絡。提醒您:1.本行貸款 無任何委外行銷或代辦單位 2.申辦過程 不會要求客戶您匯款或要收取現金
※金管會「1998金融服務專線」業已開通啟用,民眾如有金融諮詢服務,請於上班時間撥打「1998」 。
※反非法吸金宣導:近來非法吸金案件頻傳,違法吸金集團詐騙手法眾多,提醒您在投資前認清吸金詐騙手法,以避免遭受非法吸金公司之誘惑受騙上當。
※自101年8月11日起,向本行申請辦理信託業務而與本行相關人員接觸之客戶,於必要時,得向本行申請查詢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之登錄情形。
※防杜網路詐騙關懷提醒:請您於網路上進行交易時應慎選信譽卓越的網站,交易前務必三思以防杜詐騙情事之發生。
※詐騙集團詐騙手法日異翻新,您只要記住三不原則,就能防止被騙!!
一、不理會 二、不回電 三、不依照歹徒指示操作ATM
※若發現受騙時,請立即撥打『 1 6 5 』反詐騙專線。
※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免費申辦電子戶籍謄本。
※法令宣導:「顧客應經由合法金融機構進行外匯交易及匯出、入款。」
一、為確保外匯交易及匯款之安全及合法,顧客應利用經由中央銀行指定辦理外匯業務之銀行業辦理各項外匯交易及匯款,以免觸法。
二、依中央銀行「管理外匯條例」規定:
(一)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等值外匯收支或交易,應經由銀行業向中央銀行辦理申報。(第6條之1)
(二)故意不為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第20條第1項)
(三)以非法買賣外匯為常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與營業總額等值以下之罰金;
其外匯及價金沒收之。(第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