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限本國自然人
2、申請管道:個人網銀、行動網銀及網路ATM
為了確保款項可轉至正確對應的存款帳戶,一個手機號碼只能連結一個本行存款帳號。
可以。您可以在其他有提供手機門號連結帳號服務之銀行申請此服務,且於本行之連結設定不會取消。
客戶至他行申請連結且設定為「預設收款帳號」,原於本行申請之連結帳號仍有效,但「預設收款帳號」之設定將會取消,本行將發送「取消預設收款帳號」通知客戶。
如已申請本行手機門號連結帳號服務,即可透過點選「手機門號連結帳號」功能,查詢目前設定「預設收款帳號」之銀行。
1、 未於本行留存手機號碼,留存方式請參考「如何變更手機號碼」說明。 2、 留存於本行手機號碼格式有誤。
本行限留存一個手機號碼。
1、 臨櫃: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原留印鑑至任一分行辦理。 2、 線上:備妥讀卡機及本行本人晶片金融卡,至『個人網銀-個人設定-個人資料查詢/變更』服務,依指示進行變更作業。
若變更手機號碼,原本連結的存款帳號會同步失效。
1、 一般客戶: 個人、行動網銀:依「 本行個人網銀暨行動網銀非約定轉帳交易額度 」規定辦理。 ATM:單筆3萬,實體/網路ATM併計每日每戶可轉出非約定轉帳限額3萬元。 2、數存客戶:依「 三信商業銀行數位存款帳戶交易限額公告」規定辦理。
1、 如收款人未將手機門號連結帳號,系統將會提示門號失效或不存在。 2、 收款人如已將手機門號連結帳號,付款人輸入手機門號進行轉帳時,系統會以去識別化方式,提示收款人戶名供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