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5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活動期間內首次申辦三信商銀個人網路銀行/行動網銀服務且成功登入者(個人網路銀行或行動網銀擇一登入)

活動期間內首次申辦且成功登入「三信商銀個人網路銀行或行動網銀」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個ID最多獲得1次抽獎機會)

活動對象

1

活動對象僅限全新申辦個人網路銀行/行動網銀服務之客戶(排除活動期間前已申辦個人網路銀行/行動網銀服務但已終止並於活動期間重新申辦之客戶、結清銷戶後重新申辦之客戶)。

2

本活動獎項寄送前,若存戶之三信商銀帳戶已辦理結清銷戶或其他依「三信商業銀行個人網路銀行暨行動網銀服務契約書」終止網路銀行暨行動網銀服務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3

本行保留審核活動對象資格之權利,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行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如有不法行為致損害於本行或其他第三人,活動對象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獎項

1

特獎規格以實物為準,恕不提供選色、退換服務。相關產品問題、維護及保固,須依該品牌業者相關規定辦理,與本行無涉。

2

參加獎獎項為電子禮券,無使用期限,不記名,請自行妥善保管,使用時須符合券上載明之品牌與規格,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3

得獎獎項均不得要求更換規格,恕不折現,且不得補貼現金或兌換其他獎項,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項內容無法提供,本行有權變更獎項,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本行不負獎項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領獎

1

本行將於活動結束後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得獎人,112年8月20日前於本行官網公佈得獎名單,並依得獎人留存於本行之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若因留存於本行之姓名、電話、email、地址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獎項,恕無法要求補發。

2

無論得獎獎項為特獎或參加獎,得獎人若為(1)非個人戶,須檢附相關登記證明文件並由該單位指定一位人員做為代領人;得獎人若為(2)未成年人,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且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3個月內核發之戶籍謄本影本)、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為上述得獎人,檢附資料須於112年8月31日前以傳真(04-22378629)或電子郵件(ebank@cotabank.com.tw)方式交予本行,逾期視為放棄領獎資格。

3

特獎獎項寄送僅限中華民國境內;本行預計於112年9月15日前以簡訊或email方式傳送參加獎電子禮券序號予得獎人留存於本行之電話或email。

4

特獎得獎人若依法須繳交機會中獎稅,須於112年8月31日前繳交稅款,獎項將於本行收到稅款後寄送;未於期限內繳交稅款、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予遞補,並不予提供任何替代獎項。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時,本行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人。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得獎人依法須預繳10%稅金,待得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 ; 得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獎項之價值,須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6

客戶參與本活動充分知悉且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行僅於此次活動目的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客戶權益;惟客戶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時,將無法參與本活動。

7

本行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活動之最終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提前終止或延長活動時間之最終決定權等事項),將於本行官網公告之,並以此為準,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