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保險
|
火災保險簡稱火險,係以動產或不動產為保險標的,在保險期間因受火災、閃電或其他附加危險事故而導致標的物毀損時,能使利害關係人獲得適當的補償,避免經濟生活的不安定。 例: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商業火災保險..等。
|
海上保險
|
海上保險簡稱水險,係以承保與海運有關的危險事故所致損害補償的保險。海上保險自不以海上為限,凡與水運有關連的江河湖泊及部份陸上連輸中一切災變與損害皆可包括在其範圍內。
|
陸空保險
|
陸空保險包括內陸運輸保險及航空保險。內陸運輸保險就是保險人對於包括貨物的水陸運輸過程中所受之損失,負有補償責任的保險。航空保險即承保有關航空中各種危險事故的保險,其承保範圍有財物損失及責任賠償為主。 例:航空機體保險、航空運輸保險、機組員人身意外險..等。
|
責任保險
|
又稱第三責任保險。即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負補償之責的保險。 例: 公共意外責任險、僱主意外責任險、高爾夫球員責任保險..等。
|
其他財產保險
|
不屬於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之範圍,而以財物或無形利益為保險標的之各種保險。 例:玻璃保險、電子設備保險、汽車保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