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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借現金
(一) 臨櫃辦理
請您攜帶三信銀行信用卡及身分證或駕照(若您在國外時,請攜帶護照),到指定發卡銀行或五星級飯店櫃台洽詢辦理。
(二) 預借現金密碼函
  1. 本行不主動寄發預借現金密碼函,如需索取,請電洽信用卡中心。
  2. 預借現金密碼函除適用於ATM預借現金之外,尚可用於台灣高鐵自動售票機、台灣中油自助加油機、及指定輸入密碼之國內外特店刷卡機等交易。
  3. 非預借現金之交易者,需輸入預借現金密碼作為認證,但係屬於一般消費,不會列入預借現金交易計算,也不會計收預借現金手續費。
(三) ATM自動櫃員機
  1. 請您到貼有VISA或PLUS標誌之自動櫃員機提領現金。您僅需依照使用步驟,放入三信銀行信用卡和輸入個人密碼,以及預借金額即可。
  2. 本行提醒您,在國外利用ATM預借現金者,可能會因當地金融機構規定之限制,無法提領至您所需之金額,請您詢問當地之金融機構或參照自動櫃員機上之使用說明。
  3. 本行提醒您可至三信信用卡中心網站(信用卡電子帳單)變更ATM 預借現金密碼,並依網站提醒步驟輸入帳號及密碼,依序分別輸入您的信用卡卡號、原始ATM預借現金密碼四碼、變更ATM新預借現金密碼四碼,以及重新輸入變更ATM預借現金密碼四碼確認,即可完成。
  4. 本行提醒您,為避免您的信用卡與證件同時遺失而遭到冒用,請勿使用您的生日當作預借現金密碼,以維護您的權益。
  5. 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在ATM預借現金部分,如持卡人遺失信用卡在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前之冒用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擔。因此請您務必謹慎熟記或保管密碼。
(四) 電話預借現金
  1. 在營業時間內,您可以電洽信用卡中心辦理預借現金,經授權人員與您確認身分與帳號無誤後,得於當日將款項匯至您本人的指定帳戶。
  2. 指定匯至非本行之帳戶者,請先傳真您的匯款存摺封面至本中心,以確認您的身分。傳真專線:(04) 2238-7778授權組收。
  3. 指定匯至非本行之帳戶者,本行將加計新台幣100元之匯款手續費。
  4. 辦理電話預借現金者,本行會先行扣除所有之手續費後,再將餘額匯至帳戶。
(五) 手續費計算
  1. 每筆手續費為 100元+預借現金金額 x 3.5% 。若您下期月帳單出現此金額時, 全額付清款項及手續費,就不會產生任何利息費用。若您無法全額付款者,未清償之款項則將以約定之循環信用利率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六) 預借現金之額度

除非有本行特別允許提高預借比例之外,否則預借現金總金額以您的信用額度 10% 為限 ,但與其他簽帳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您的信用額度。本行將視您的消費交易與信用記錄,斟酌調高單日最高預借金額之額度。

自99/06/01起變更為:
奉主管機關規定,凡自99/06/01起新核發之信用卡,預借現金總金額以您的信用額度 10% 為限

(七) 國內ATM接受本行信用卡預借現金之金融機構一覽表
三信銀行 上海銀行 匯豐(原中華)銀行
中國信託銀行 兆豐國際商銀 玉山銀行
日盛銀行 台新銀行 第一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永豐銀行 星展(原寶華)銀行
臺灣新光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 陽信銀行
安泰銀行 英商渣打銀行 華泰銀行
凱基銀行 聯邦銀行 高雄三信

在國內其他非上述之金融機構尚有張貼 VISA 或 PLUS 標誌,但由於系統連線路徑不同,本行信用卡無法在該處金融機構之 ATM 使用,敬請您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