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業務─個 人 金 融 放 款 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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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 屋 購 置 貸 款
  1. 具有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有正當職業並具還款能力之購屋人。
  2. 於取得所購房屋之使用執照或土地及見建物所有權狀二年內者。
  3. 得申請本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二十年。
  4. 採用分期償還放款方式 約定,寬限期間按月付息,寬限期屆滿即採年金法或本金平均法,按月攤還。
   綜 合 消 費 貸 款
   貸 款 本 金 平 均 攤 還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