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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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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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以折扣方式預收利息,而購入未屆到期日之承兌匯票或本票,並取得對借款人追索權之
票據融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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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 ( 擔保 ) 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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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協助借款人在其營運過程中所需之短期週轉金而辦理之短期融資業務,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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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付國內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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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對未到期國內支票及金額較小之匯票、本票,墊付局部票款之票據融通方式。以滿足企業因交易行為取得之商業票據轉為營運資金之融資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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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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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准許借款人於其支票存款帳戶無存款餘額或餘額不足支付票款時,得在約定期限及額度內,支用款項之融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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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信用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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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申請人向本行申請開發國內信用狀,憑向信用狀受益人採購國內原料或物資,受益人依信用狀條件交貨後,簽發匯票,並檢附信用狀正本及隨附之單據,向本行請求付款或辦理匯票之承兌。 |
| 票據承兌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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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接受國內外商品或勞務交易當事人之委託,為匯票之付款人而予承兌之授信,一般可分:
| 買方委託承兌: |
銀行代替委託人為其賣方所發匯票之付款人而予承兌。 |
| 賣方委託承兌: |
賣方將其在商品或勞務交易所得之遠期支票,轉讓予銀行並依該支票金額,簽發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由銀行為付款而予承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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