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務─辦理保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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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業務項目為證券商、期貨商、期貨交易輔助人營業保證金保管業務。
(一) 營業保證金意義:
      為增強證券商(期貨商)之信用並保障債權人,證券商(期貨商)於公司成立後應提存
營業保證金於保管銀行,因證券(期貨)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於該營業保證金有
優先受償權。
(二) 保管費用:
      以一年為一期,每期費率為年利率萬分之一,依實際保管標的本金及保管期間比例計算保管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