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交單 (D/P) 進口廠商於貨運單據寄達本行時,前來辦理付清貨款手續並領取貨運單據,憑以報關提貨。
委託本行根據開狀銀行所開信用狀之條款,審核提示之單據及/或跟單匯票後,由本行墊款或貼現( 非單據買斷行為 )上述單據及/或跟單匯票之用。
付款交單 (D/P) 承作規定簡述:貨物出口後,備妥相關貨運單據並簽發以國外進口商為付款人之匯票由本行轉寄國外代收銀行,進口商於結付貨款後領取貨運單據;本行於收到國外代收銀行匯付款項後,結付貨款予出口廠商。
承兌交單 (D/A) 承作規定簡述:貨物出口後,備妥相關貨運單據並簽發以國外進口商為付款匯票由本行轉寄國外代收銀行,進口商於承兌遠期匯票後,領取貨運單據辦理提貨,俟匯票到期日本行收到國外代收銀行匯付款項後,結付貨款予出口廠商。
委託本行就營運正常週期內所需資金提供融資 。
委託本行為指定之用途提供保證之用。
委託本行辦理預購、預售遠期外匯交易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