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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背面出受讓人加蓋原留印鑑)
贈與人原留印鑑
受贈人印鑑(舊戶為原留印鑑)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股東印鑑卡一份(舊戶免附)
稅捐機關出具之贈與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正影本各一份
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出受讓人加蓋原留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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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視為贈與:
未成年人購買股票,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二親等以內親屬股票之買賣,視為贈與。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贈與過戶需向國稅局申請後,檢附國稅局核發之證明文件再向本公司辦理過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