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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鑑掛失
具備文件
說明
原留印鑑
新印鑑
已辦妥過戶之股票 (即二手股票)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一份
股東印鑑卡一張
印鑑掛失申請書
除聲明當日生效者外,其餘為次日生效
自然人須檢附身分證正本(留簽名
需本人攜帶身分證臨櫃辦理
);外國股東應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法人股東之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需另檢附受多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法人股東需檢附申請函,加蓋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表所留存之公司印章及代表公司負責人印章,並加附變更登記表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下載相關表格及申請書:
印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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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掛失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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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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