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背面加蓋出受讓人原留印鑑)
出讓人原留印鑑
受讓人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股東印鑑卡一份(舊戶免附)
完稅證明(證券交易稅稅單)
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出受讓人加蓋原留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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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股東之股東印鑑卡應加蓋父母親印鑑。
法人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華僑及外國人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及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文件影本。
法院拍賣或強制執行,須另檢附法院拍賣筆錄及權利移轉證明。
股東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須另檢附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未成年人購買股票,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二親等以內親屬股票之買賣,視為贈與。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