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負 債
現金、存放央行及同業 5,373,163 央行及同業存款 437,844
買入票券-淨額 5,821,150 存款及匯款 61,205,429
買匯、貼現及放款-淨額 51,335,458 央行及同業融資  600,000
基金及長期投資 162,820 其他負債 885,658
固定資產淨額 1,667,031 淨 值  
催收款-淨額  2,241,075 資本 3,183,731
承受擔保品-淨額 319,437 資本公積 1,493,007
其他資產 1,062,752 保留盈餘 177,217
    股東權益調整 0
資 產 合 計 67,982,886 負債及淨值合計 67,982,886
主要或有及承諾事項
(一)客戶尚未動用之放款承諾:9,094,089千元。
(二)附買回有價證券:無。
(三)各款保證款項:928,168千元。
(四)附賣回有價證券:2,434,152千元。
(五)客戶已開發但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無。
(六)遠期外匯買賣合約承諾:無。
(七)信託資產:145,700千元。
(八)與利率有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名目本金契約餘額:無。
     (利率交換、選擇權、期貨及遠期合約)
(九)與匯率有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名目本金契約餘額:無。
     (利率交換、選擇權、期貨及遠期合約)
(十)權益證券及商品有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損益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 業 收 入  
利息收入 1,102,472
買賣票券利益 21,418
手續費收入 67,267
其他營業收入 1,364

營業收入合計

1,192,521
營 業 支 出  
利息支出 481,408
手續費用 4,394
買賣票券損失 5,903
各項提存 222,908
業務及管理費用 371,568
其他營業支出 5

營業支出合計

1,086,186
營業利益(損失) 106,335
營業外收入 7,652
營業外支出 724
稅前淨利(損) 113,263
所得稅費用 2,552
稅後淨利(損) 110,711
註:本季係揭露當年一月累計至本季之金額 。

重要財務及業務概況

一、資本適足性

單位:﹪

項目 92.6.30 91.6.30
自有資本比率(註) 12.03 13.86
負債占淨值比率 1,300.57 1,142.06
註:
一、 自有資本比率=自有資本÷風險性資產,該項比率係依銀行法第四十四條及財政部90.10.16台財融(一)第○○九○三四五一○六號函「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所計算之比率,於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各計算一次,第一季或第三季揭露時請註明係指最近一期(六月底或十二月底)之數據。
二、 本表及資產品質、授信風險集中情形、獲利能力、市場風險敏感性均為兩年同期比較。
二、資產品質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92.6.30 91.6.30
逾期放款(含催收款)(註一) 2,514,829 3,021,488
催收款 2,392,695 2,867,776
逾放比率(註二) 4.64 7.28
應予觀察放款(註三) 937,867 1,843,534
應予觀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 1.73 4.44
帳列放款及催收款準備 668,810 580,441
註:
一、 逾期放款(含催收款)係依財政部83.2.16台財融第八三二二九二八三四號函及86.12.1財政部台財融第八六六五六五六四號函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二、 逾放比率=逾期放款(含催收款) ÷(放款餘額+催收款)
三、
 
應予觀察放係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其他放款本金未逾期三個月而利息未按期繳納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已達列報逾放而准免列報者(包括協議分期償還放款、已獲信保基金理賠及有足額存單或存款備償放款、九二一震災經合意展延者、擔保品已拍定待分配款及其他經專案准免列報者。)
三、管理資訊
(一) 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92.6.30  91.6.30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667,114 850,262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1.21% 2.2%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0.41% 0.5%
授信行業集中情形

行業別

比率

行業別

比率

農林漁牧業 0% 農林漁牧業 1%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0%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0.7%
製造業 13.04% 製造業 24.29%
水電燃氣業 5.85% 水電燃氣業 8.07%
營造業 1.73% 營造業 4.52%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1.88%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10.25%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5.52%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1.23%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0.84%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2.64%
工商、社會及個人服務業 1.36% 工商、社會及個人服務業 13.20%
其他 69.78% 其他 34.10%
註:
一、 授信總額包括買匯、進出口押匯、放款及貼現、應收承兌票款及應收保證款項。
二、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係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三、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四、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承作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五、 授信行業集中情形請依填報中央銀行「放款對象別及用途別分析表」行業別揭露公營及民營合計之農林漁牧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營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運輸倉儲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及其他占總放款比率。
(二)轉投資事業概況:

民國 92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轉投資事業名稱 投資成本 持股比率
銀聯人身保險代理(股)公司 1,000 19.99%
註:

一:

轉投資事業係指持股比率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如無應列內容,得於本項轉投資事業概況之後加註「無」或「略」。
(三)放款、催收款及備抵投資跌價損失提列政策:
1. 放款、催收款之備抵呆帳提列政策
  放款資產(包括催收款項)係按本行89.2.3三信銀管字第○一三九號函辦理評估後,依適當比率提存。即第一類:屬正常類不提存;第二類:屬有欠正常類考量債權品質及收回可能性後決定提存數;第三類:屬收回困難類提存百分之五十;第四類:屬收回無望類提存百分之百;並與依所得稅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之債權餘額百分之一提列數,採孰高者提列備抵呆帳。
2. 備抵投資跌價損失之提列政策
  投資損失提列政策以成本或市價孰低為評價基礎,市價係指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或以最近資產負債表日成交價格為約當市價,但開放型基金係以最近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之淨值。當市價低於成本時,提列備抵買入票券跌價損失;市價回升時,則於已提列金額內予以沖回。
(四)特殊記載事項: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案由及金額

(請簡要述明案情,若有涉及人名或公司者,請以○○君或○○公司表示)
最近一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令經檢察官起訴者
最近一年度違反銀行法經處以罰鍰者
最近一年度缺失經財政部嚴予糾正者
最近一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或未切實依「金融機構
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其年度個別或合
計實際損失逾五千萬元者
其他
 註:最近一年度係指自揭露基準日往前推算一年,如無應列內容,得於本項特殊記戟事項之後加註「無」或「略」
四、獲利能力

單位:﹪

  92年第二季 91年第二季
資產報酬率 0.35 0.66
淨值報酬率 4.65 8.49
純益率 9.50 13.43
註:
         一、本表係揭露獲利能力,換算為年基準數字以年率表示。
五、流動性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合計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0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一年 一年以上
資產 66,542,000 10,385,000 4,959,000 8,258,000 6,956,000 35,984,000
負債 62,335,000 23,697,000 8,817,000 11,493,000 15,621,000 2,707,000
缺口 4,207,000 -13,312,000 -3,858,000 -3,235,000 -8,665,000 33,277,000
累積缺口 4,207,000 -13,312,000 -17,170,000 -20,405,000 -29,070,000 4,207,000
 註:
         一、 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六、市場風險敏感性

單位:﹪

  92.6.30 91.6.30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83.60 84.81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04.90 -166.96
註:
一、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一年內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二、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